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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鸡信息网市税务局介绍,2021年度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期将于年12月底结束。 如果错过了集中缴纳期,则不再进行投保人缴纳。 尚未缴纳的居民请及时缴纳。

网络分布图

原文如下:

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宝医保发〔〕10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期将于年12月底结束。 如果错过了集中缴纳期,将不再处理参保缴费。 为了避免2021年度医疗保险待遇受到影响,请广大市民立即完成参保缴费。

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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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雅楠

标题:“没缴费的市民抓紧了!2021年度宝鸡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本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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