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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宝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宝医保发放〔〕10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

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口或未取得我市居住证且未纳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属于参保对象,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集中缴纳时间为年9月至12月31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医疗保险部门或社区医疗保险公司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不为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投保。 第二年,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保险。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参保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

特别的人们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 特困护养人 (包括城市特困护养人、农村特困护养人、孤儿、事实无人护养人等)个体不支付

(二) 年以来,全市挂牌农村贫困人口 (含年度脱贫人口)个人缴费为130元/人

新投保人或变更登记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由所在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先行办理参保或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医疗保险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投保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缴费。

1 .合作银行缴费渠道(开通) :

陕西银联(云闪付app,社会保险费客户端云闪付支付二维码)

工商银行(柜面、(智能手机的)银行应用、银行网点智能终端)

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智能手机的)银行应用、网络银行)

建设银行(柜面、智能ATM、微信公众平台、(智能手机)银行应用、悦生活网站、裕农通、扫码支付)

农业银行(柜面、掌银、惠农通)

中国银行(盘面、(智能手机的)银行应用)

光银行(柜面、微信)

陕西信合(盘面、atm、网银、(智能手机的)银行应用、电子终端、多功能自动柜员机)。

(各金融机构的其他缴费渠道正在建设中)

2、税务大厅的缴费途径: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缴费。

(2)委托代扣

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社区、学校等通过社会保险费的客户方集中代办。

缴费者通过以上任一渠道缴纳需要时间的,请务必确认个人基础新闻、参保缴费地点、缴费标准。 发现与本人现实情况不一致的,可以先联系对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税务机关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消息确认后,缴费人方可缴费。

(一)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证明、自助设备机打发票或对应银行柜面印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会保险云缴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电子订单支付证明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如果需要纸质应付票据,请通过其他支付渠道进行支付。

参保缴费出现问题时,请联系当地税务医疗保险部门。

缴费咨询: 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12366、3212366。

政策咨询: [/s2/]可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9月27日

宝鸡信息网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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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

标题:“宝鸡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公告, 每人280元”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2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