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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陇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监督整理,开展未交付行刑罪犯专项活动,积极督促县人民法院及时交付行刑罪犯执行。

受疫情影响,陇县人民法院对审前未羁押实刑的犯罪分子未及时交付执行。 对比这一情况,陇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及时向主管检察长报告,督促检察长积极与县委政法委信息协调,召开公、检、法、司处罚执行监督联合会议。 参会部门总结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方法和后续安排,确认了判决的执行,对罪犯进行了教育改造,保证了司法权威。

我院将办案模式转为办案模式,刑事执行检察官通过核实判决生效时间和未交付执行的原因,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目前的改造情况、位置、是否有新的犯罪行为等,综合考虑后,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并对我院和看守所对新入职人员隔离措施进行了积极的信息表达,综合拆解后制定接收方案。

在交付过程中,刑事执行检察官主动到现场,对看守所、县人民法院在罪犯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信息表达协调,确保罪犯顺利送到看守所。 截至目前,15名罪犯已顺利移交执行。 我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起草了处罚交付执行的衔接实施意见(试行),目前正在向县委政法委员会征求各部门的意见。 (西部法制报)

:陈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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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宝鸡陇县监督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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