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75字,读完约5分钟

城市高层住宅增加,高空抛物现象经常被媒体报道。 挡不住的高空抛物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隐患——防止高空抛物保护头顶安全。

设置在我市某住宅区的照相机

飞来的意外灾难居民扔垃圾造成的环境破坏

对住在市区宝平路某高层住宅小区的赵先生来说,曾经目睹的场景至今心悸。 那年秋天的一天,她刚走到小区门口,突然听到她左边一声巨响,她几乎跳了起来。 意识到的时候,她注意到在离她2米远的地方,从楼上掉下来的菜刀重重地撞到了轿车的屋顶,屋顶被从大洞弄坏了。 “我很害怕。 如果有点偏差,我可能会死。 ”。 赵先生说。

图为去年7月11日,济南一区上空坠毁3把刀,所幸无人受伤。

“我们小区有39栋高层,从18层到30层不等,居住人口超过3万人。 因此,居民多反映上空的抛物”赵先生居住的高层小区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在“天降菜刀”事件发生后,小区物业、社区、辖区派出所先后多次到该单元挨家挨户了解情况,最终获悉该 由于父母离婚,这孩子心理有问题,两年来,把家里的废旧冰箱门、公共灭火器、菜刀等物品扔出了自己家窗户,对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在这个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学校、家庭、派出所都反复进行了教育,但收效甚微。

潘君强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住宅的一楼,垃圾、瓶子等从天而降,挂在自家窗外的树和绿化带上,虽然没有造成很大的危害,但对环境卫生的影响很明显。 据该小区房地产商介绍,他们在走廊上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警告语,经常告诫居民,但高空抛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上空的抛物可以说是“悬挂在城市上空的疼痛”。 有人做过测试。 / S2/] 30克重的鸡蛋从上空投掷的能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从4楼扔出去的话头会肿。 从8楼掉下来会伤头皮。 从18层扔可以打碎头骨。从25层扔出去的话,人会直接死亡。

但是,记者访问了我市许多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大家的安全意识还不够。 例如,在阳台上放容易倒的花盆和瓶子等,掉下来会有很大的危害。 市民杨先生说,现在高层住宅更多,各住户要克服侥幸心理,不要用高空抛物伤人。

许多人将危险防患于未然,从而使上空的监管变得困难

今年5月,市政协第12届委员陈先生提出《关于在高层小区安装高空坠落摄像头的建议》。 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建议呢,陈先生说,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高空抛物人身伤害和死亡事件频发,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但我市尚未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我们将尽快落实居民安全和社会

采取那些预防措施,陈先生除了加强对市民的文明素质教育外,还可以借鉴浙江余姚市的经验,安装高空防抛物摄像头,将整座大楼的阳台和窗户纳入拍摄范围,使之发生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安徽芜湖发生高空抛物致死事件,66岁的卜某被“从天而降”的砖头击中身亡。 由于未发现肇事者,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投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掉落的物品造成损害的。 最终,法院判决全栋81户133名住户和不动产,共同承担了50余万元的赔偿金。

高空坠落物是个人的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负责民事赔偿,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 那么,有可能加装摄像头吗? 宝鸡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良表示,在小区安装防高抛物摄像机涉及建设资金、后期维护问题,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后出资。 而且加装摄像头会对小区路面、绿化带造成破坏,安装费、设备费、维护费计算起来,是相当可观的支出。 目前我市还没有安装高空抛物防护摄像机。

在采访中,一些高层居民表示,安装高空防抛物摄像机后,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层住户的阳台和窗户,关于公民的隐私问题,是否能达成全体业主的共识还没有决定。

入刑治疗高空抛物重拳遏制犯罪

因为安装高空防抛物摄像机还很困难,所以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该如何约束呢?

7月21日,全国首例高空抛物入狱案在成都宣判。 周某因从10楼房子扔菜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1年10个月监禁。 消息一出,业界议论纷纷。

市房屋市场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邓芳向记者表示,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确定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危险做法构成公共安全罪。

在此基础上,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将完善管理规则,通过多种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高空抛物入刑形成了民法、刑法对这种情况的共同管理,进一步保护了公众的“头顶安全”。 ”。 邓芳说。

陈良说,高空抛物入狱一定会对有高空抛物习性的人产生强烈的冲击。 有些人认为从楼上扔垃圾等小东西不会造成严重危害,轻的东西从高处掉下来,也有可能造成严重损害。 “高空抛物即使没有带来严重的后果也有可能被判犯罪。 这些人在高空抛物面前,必须好好想想。 ”。 陈良表示,近期,他们邀请专家向全市房地产机构解释《民法典》,通过房地产机构对广大市民进行推广,形成法律、用法良好的行为方式,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宝鸡日报)

:王莹

叫宝鸡的人的样子很好

标题:“宝鸡:防止高空抛物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4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