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9字,读完约1分钟

宝鸡信息网讯(记者宋秉琴) 7月27日,扶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东某、雪某、刘某、王某、李某为首的32名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敲诈勒索罪、挑衅罪、挑衅罪。

据扶风法院审理,被告人东某等为代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了非法牟利,以“可以无担保、无担保、快速借贷”为吸引力诱饵,引导在校大学生、城市青年等人处理贷款过程中,与受害者 在催债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骚扰被害人及其亲属,实施情节恶劣的敲诈勒索的事实20件,造成被害人的犯罪事实8件,违法事实1件,赌博犯罪事实1件,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2件,隐匿犯罪事实2件

扶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东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法牟利,实施了多项违法犯罪事实,分别为敲诈勒索罪、挑衅案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潜伏罪、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性质等

我是宝鸡人! 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审,我保证! [/s2/]

:王莹

标题:“套路贷、暴力催贷……宝鸡扶风这一恶势力集团所有获刑”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4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