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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报道: 7月21日下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醉酒驾驶违法犯罪整治效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重控制大”工作人员开展较为有效,全力预防酒后交通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宝鸡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零酒驾驶”乡镇、单位、社区的组建活动,切实营造全社会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目前,“零酒后驾车”乡镇、单位、社区名单编制如下。

一、/ S2 /

编制“零饮酒驾驶”乡镇名单

1、渭滨区石鼓镇

2、金台区硕石镇

3、陈仓区新街镇

4、凤翔县姚家沟镇

5、眉县横渠镇李魏村

6、陇县天成镇王家庄村

7、千阳县崔家头镇崔家头村

8、凤县唐藏镇

9、岐山县京当镇

10、麟游常丰镇、丈八镇切口村

11、扶风县天度镇

12、太白县黄柏盐镇

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河镇寨子村


二、/ S2 /

制作“零饮酒驾驶”单位列表

1、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企业二企业

2、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企业

3、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

4、宝运集团凤翔客运一企业

5、眉县太白山旅游交通运输有限企业

6、中国共产党陇县委员会党校

7、宝运集团千阳出租车分企业

8、宝鸡秦通企业凤县分企业

9、岐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0、麟游县运输企业

1、陕西高速集团宝天分企业路政大队宝鸡路政中队

12、陕西高速公路服务有限责任企业宝鸡北服务分区企业

13、宝鸡秦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14、太白县泰达运输企业

15、宝鸡市伟鑫安装运输有限责任企业


三、/ S2 /

创建“零饮酒驾驶”社区列表

1、渭滨区新华巷社区

2、金台区十里敷街供电局东社区

3、陈仓区西街社区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隆路社区

5、凤翔县东关社区

7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间,公示中编制“零饮酒驾驶”的乡镇、单位、社区有异议的,于7月27日前联系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电话号码: 0917-6236140。

:王莹

标题:“宝鸡:33家“零酒驾”单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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