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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信(记者惠耀辉) 6月16日上午,宝鸡市国有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三供一业”维撰改造事业推进会召开。 记者招待会上获悉,今年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宝鸡市推进国有公司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从2021年1月1日起,国有公司退休职工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

《方案》确定国有公司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必须按时全额发放。 国有公司退休人员原享有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援助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办理,确保待遇水平不下降。 按照新人的新方法、老人的旧方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妥善处理国有公司离退休人员统筹的外费问题。 国有公司退休人员的统一外费用,可以根据公司利润情况设立过渡期,时间不得超过文件签发之日起三年。

《方案》要求,到5月底,各县(区)基本形成正常交接机制。 到9月底,各县区公司和属地县(区)政府及其指定的领取单位必须完成交接工作。 到10月底,各县(区)基本实现了辖区内国有公司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

:陈云哲

标题:“宝鸡:2021年1月1日起,国有公司退休职工所有实行社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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