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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讯(记者宋秉琴) 6月4日,宝鸡陇县人民法院对张某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李某、张某、闵某、李某甲开设赌场罪进行公开判决,共6人。

法院知道,被告张某以李某(已定罪)为首的犯罪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并以实施违法犯罪为首要活动,仍参加本组织,实施以组织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张某、李某、张某、杨某、闵某、李某甲知道李某等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但仍参加,共同向赌场提供援助,其行为构成赌场开设罪。 被告人张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应当依法计罪、处罚被告人李某、张某甲、杨某、闵某、李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在依法共同犯罪中根据各自的作用、参与次数和行为,

经审判,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关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陈云哲

标题:“宝鸡陇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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