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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头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

为了全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乘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恶习(简称“头盔一带”),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率,公安部交通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宝鸡市公管理局

1、(推广诱导先行。 逐一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使交通参与者认识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客死亡事故约80%死于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采用安全头盔,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60%-70%,交通事故死亡风险

2 .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将于年6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届时将形成长期机制。 重点是车辆乘员未按规定采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落实领域监管和企业广告主体的责任。 公司、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检查和监督,落实“头盔一带”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鼓励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生产、 的销售环节配送安全头盔,在保险领域寄送安全头盔。 快递、外卖领域的公司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落实领域规范,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带头全员佩戴安全头盔。 校车、营业客车、出租车、网络汽车、汽车租赁等公司和车辆全体人员按标准配备安全带,按要求采用安全带,履行安全主体职责。

4、加强安全管制措施。 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启动卡口视频抓拍、定点检查、集中配套整治,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对违章者采取现场教育纠正、罚款得分处罚、向合同公司举报、曝光违法行为等多种玩法,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佩戴安全头盔,规范汽车乘员佩戴安全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自觉交通恶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暂且通知你。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五月十八日

:王可

标题:““头”等大事!宝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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