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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美国投资移民的呼声高涨,eb-5、i-924、i-526、i-829等以前对国人极为陌生的专业术语也逐渐广为人知,随之而来的是报纸、说法各异的美国 我通过移民政策、官方数据,以及实际例子进行客观分析,目的是为投资者恢复最现实的美国eb-5投资移民法。

自1990年以来,美国的eb-5投资移民法经历了几个典型的关键阶段,每个阶段代表着移民局不同的审查标准,也向移民申请人发出不同的信号。 / BR// HR// BR// HR// S2 /阶段: eb-5法案诞生了,但没有涉足[/BR// BR/] [/HR/] [/S2/]

1993年,美国国会审议并通过了区域中心移民法。 投资额从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10个就业机会的创造从直接创造变成了间接创造。

但在2003年之前,移民局尚未决定区域中心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方法。 这十年间也没有成立新的区域中心的申请,区域中心的移民法也一样。 在这个阶段i-526通过率很低,平均约为50%,而i-829的通过率小于50%,与当初申请i-526的人数相比,i-829的通过率小于20%。

这一阶段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优势在于,移民申请人自行选择投资项目,100%为直接出资权投资,自行参与管理,没有任何还款保障,第三方 因为这笔投资的风险很大。

各种迹象表明,eb-5法案的设立并未达到美国移民局制定该法案的初衷,即利用外来资金振兴本国经济。 / br// h// br// h// S2 /阶段eb-5法案的调整最初在/ br// h///br// 203阶段进行。 同年,第一个具有官方背景的区域中心——费城pidc区域中心经移民局批准成立。 e-5区域中心移民法正式施行。

要闻:美国投资移民风险大透析(上)

(侨外集团丁颖于2004年前往费城地区中心实地考察)



2004年,eb-5区域中心移民法进入国内论证和美国实地考察阶段。 这个阶段,中国大陆引进美国投资移民的海外移民也被邀请到费城区域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引进了中国大陆首个eb-5投资移民项目tuhs行政中心建设项目。

2005年8月,国内首次申请案例仅一个半月就获得批准,同年,产生了全球最快9天的批准案例。

2006年,首批提交申请人条件式绿卡( i-526 )继续得到快速批准,同年,该申请人经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签发签证登陆美国。

2007年,宾夕法尼亚州区域中心以费城pidc区域中心的成功模式成立。

与上一阶段相比,这个阶段有一个本质的变化,就是股票投资可以成为贷款方法,直接投资可以成为间接投资。 项目法律文件相对完善,投资资金接受银行监管,投资项目由区域中心管理,定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更重要的是,在《借款合同》中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就还款担保和还款资金来源的几个事项作出了确定的约定。 项目资金结构多以借款人和eb-5投资者为主,第三方机构极少参与。

而且,这一阶段的投资移民项目比较少,以中小规模为主,定员为数至数十个,向借款公司本身或其关联公司提供还款保证,但向借款公司提供资产判断 此外,这是implan首次引入就业计算模式,但由于缺乏实际成功案例的支持,新的就业计算方法在两年后的i-829阶段是否会被认可还不清楚。 因为绿卡的安全性和资金安全的风险依然存在。

在EB-5法案出台的这20年间,EB-5整体的快速发展处于缓慢上升阶段,美国的投资移民如何成为今天的辉煌? 相比过去17年,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发生了什么变化? 请关注美国投资移民风险大透析(下)。 / br// h// br// h /

标题:要闻:美国投资移民风险大透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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