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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宝鸡信息网记者从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政策有新变化,简化环节,方便办理,可通过相关部门积极对接,进行身份识别,不再要求学生提供说明资料。

新! 两大变化令人瞩目

宝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为全面贯彻中省扶贫工作精神,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力度,我市在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中强调了两大变化,便于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申请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一是从资助申请书中删除了学生村镇的说明环节。 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只需要提供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比较有效的低担保和低保证金领取存折(审查当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在农村建设卡贫困家庭的孩子由县区教育部门和扶贫办公室进行身份识别,提供建设卡家庭孩子的审计情况证明,不再要求学生提供说明资料。 烈士子女、孤儿向县区教育部门、退伍军人事务局、民政局逐一提供有关说明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子女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通过这一措施,学生和家长少跑步,少盖章,真的更容易处理学生的资助。

学生和家长需要观察的是,一些家庭成员(和学生本人一起住在一个家庭)患有重大疾病并接受资助政策。 这种情况是指,年8月1日—年7月31日,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城镇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2.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儿童, 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家庭的孩子们正在接受资助政策。 这种情况是指年8月1日—年7月31日,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劳动能力丧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贫困家庭儿童,由村委会、城镇、县区相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医院的

是提交申请时间延迟。 今年由于高考延期等具体情况,学生或家长持相关证书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的时间从7月23日推迟到8月31日。 通过学校考核、县区考核总结、市级考核等环节,助学金领取时间将于9月20日至10月9日进行,届时学生将持高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说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领取助学金存折。

温暖! 4种学生获得资助

今年,全部户籍在宝鸡市,在宝鸡地区的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的大学录取,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在册打卡贫困家庭(年后为册贫困家庭,含年脱贫家庭)的孩子。 有些家庭(和学生本人住在一个家庭里)患有严重的疾病。 由于学生父母的残疾(父亲或母亲的残疾),劳动能力和学生本人的残疾(包括在我市外特殊教育高中就读的我市户籍的盲、聋、哑学生)。 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家庭子女,对这4类和范围之一的贫困家庭的高中毕业生,给予了不重复6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援助(属于单招生、普通高考提前录取批的军校生、士官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和出国留学生,

今年《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确定,受援学生领取资助后,如果不进入大学就读,必须退还资助金。 学生在领取资助时,必须与教体局签订“放弃入学退款”的协议。

多年来,宝鸡完善教育援助政策,防止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通过政策支持和保障,帮助寒门学子圆梦成才。 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宝鸡市高等教育入学资助政策累计资助贫困学生18114人,共发放资助9934.3万元。 为了确保变化后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市教育局加大力度推广,下发《全市建卡贫困学生家庭信》《学生资助政策汇编》《教育精准资助20问》《一图读资助政策》等推广资料。 为了切实落实这项政策,市教育局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县区考核、市级相关部门联审、市政府终审审查等程序,确保政策落实认真公正,贫困学生竭尽全力。 (宝鸡信息网记者张超) [/s2/]

:陈云哲

标题:“宝鸡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政策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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