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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信(记者张超)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积分班、快班、实验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受托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名赛、分班考试……

最近,宝鸡市教育局、市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妇联印制《宝鸡市中小学生负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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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首要措施是: 规范学校教育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深化招生评估改革,推进教育简政放权,支持乡村教育快速发展,严格校外培训管理,家校教育水平 从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坚决转变“唯分数”、“唯升学”等错误指导,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沉重的学业负担。

对于大多数父母在意的“幼小衔接”,“方案”要求学校全面落实《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职工八条的规定》,坚决杜绝小学开始年级的“非零起点”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班,合理均衡配置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要点班、快速班、实验班。 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规定,不得采用未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 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培训学校和培训班。 禁止中小学教师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本班学生或相互推荐学生补课。

《方案》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实践,引导儿童健康生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综合防控学生近视等复印件,学校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和筛查,鼓励学生 学生严禁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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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学校自主权,承担相应责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方案》要求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或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在学校增加特殊的教育复印件。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查处未经批准的违规举办的活动,整理各类“进校园”活动,与国家课程计划复印件重复,坚决整理形式大于复印件的非教育教学活动。 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坚决调查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比赛。

备受社会瞩目的校外培训机构,本次“方案”也确定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核准登记依法实施土地化管理。 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市场主体不得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艺能培训等名义对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形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球比赛、分班考试等。 不能弄虚作假推广。 不要误解学生和家长,欺骗学生,夸大训练效果。 不能“超纲教学”“早期教学”“加强应试”。 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班的考试、竞赛和排名。 不得与中小学教育时间冲突开展培训。 训练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不得在公示的收款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复印件。 不得为考试成绩和学生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不得超出批准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做不得代理或者承诺学籍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作业

“宝鸡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文 为中小学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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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坚决不允许“盲目减负”导致学校教育水平下降,县区政府教育监督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大致每年阶段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试。 建立督学责任区减负工作月报告制度,责任区督学每月至少要对辖区内1-2所减负工作实行明察暗访,并向上级监督机关报告。 市政府教育监督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区县开展负面业务监督,作为教育综合监督的重要文案,作为表彰奖励、风评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减轻工作人员负担,反映群众依法承担严格的说明责任,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取消先进称号、取消考核资格等处罚,按规定认真解决相关负责人

:王可

标题:“宝鸡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文 为中小学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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