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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失业保险基金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问题的通知》,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积极支持公司稳定就业岗位。

《通知》确定,疫情防控期间,对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失业保险费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对疫情防控期间多次不裁员或不裁员、符合国家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缴费和参保人数要求等基本条件的公司,稳定返还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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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公司稳定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员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缴纳、调休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 审批流程为公司提出申请,经营机构初审,社会保险中心考核,市级部门联审,审定结果公示,省人社厅备案,稳定新闻登记,稳定岗位资金申请,稳定岗位资金支付。

《通知》要求各县区必须强调对符合产业快速发展方向、就业人数多的公司的政策支持。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公司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旅游、零售、交通运输领域等单位,要关注要点。 并且,要遵循“网上申报、网上考核、网络审计”的运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政策落地。 (宝鸡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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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

标题:“宝鸡积极筹措失业保险基金 全力推进稳岗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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