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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省贯彻落实了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相关要求,近日,宝鸡市财政局根据中省相关要求,制定了减免中小企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房租的政策通知,县(区)财政部门根据本县(区)的现实情况,

据悉,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去年2月的房租,3-4月减半支付房租。 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必须在年3月底前向租赁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附承租人的身份说明、营业执照、原租赁合同等)。 。 未支付房租的中小企业,支付直接扣除减免额度租金的中小企业,租赁单位将租金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租赁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直接退还的租赁公司将租金纳入国库的,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在下一年度租金中扣除 (宝鸡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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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

标题:“减免房租,宝鸡应对疫情服务复工复产再出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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