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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信(记者宋秉琴) 租用他人房屋,逾期后拒绝移动,房主未能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租户退房,但对方基于各种理由拒绝离开房间。 最近,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了这起长期拒绝占房租赁纠纷案。

据介绍,被执行案件的军队某夫妇,在其原房屋拆迁时,出现了开发商某房地产企业,租用某房屋作为拆迁过渡室。 但租赁合同期满后,马某夫妇拒绝搬家,多次劝说后,房主谢某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夫妇归还房屋。

此案经金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夫妇滕房。 开发商为马某夫妇租用另一幢房屋作为拆迁房,腾房前开发商责令继续支付谢某房屋租赁费。 马某夫妇与开发商发生拆迁纠纷,开发商未能提供新的搬迁户。 因为马某夫妇拒绝移动。 但是,马某收到拆迁司令部安置房屋的钥匙后,也以安住房没有房产证为由,拒绝搬出谢某的房屋。 执行人多次为马某夫妇工作,他们又向相关部门提出免费办理房产证、重新安置住房等要求,无理阻挠执行。 多次说服无效后,金台区人民法院执法局决定对马某夫妇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法院执行人员到达现场,逐一清点房间内的储存物品,登记册子,打包标记,花4个小时将房间内的生活物品搬出。 当天下午5时左右,执行法官将清理完毕的房屋交给了案件申请人谢某。

:王可

标题:“市民出租房屋遇“赖皮” 宝鸡法院强制执行帮“无赖”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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