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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仅是资本市场优质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动员安置会。

会议要求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 其中,第一位的是掌握上市公司的管理专业行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 具体包括监管理念的转变,反复报道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的两轮驱动。 全面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自我检查、整改,完善企业治理规则体系,加强企业治理基础要求,健全企业治理长效机制。

西南证券首席宏观分解师叶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闻披露可以传播公司经营业绩、资源配置、财务风险等重要新闻,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此外,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新闻披露监管和企业管理监管双轮驱动是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以行政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监管企业完整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这种体系下,更好地维护企业运营的独立性,提高企业管理的规范性,矫正高管、员工的激励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的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注册制改革加速发展、注册制改革构建长时间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提高新闻披露质量可以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 因此,这意味着未来对新闻披露、规范发行、违规价格有更严格的要求,应进一步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建设。 具体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制度。 例如,应该加大对以管理层侵占为代表的管理层掏空公司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地方监管部门等也可以定期与上市公司管理层交流,开展上市公司管理层治理合规培训。

值得注意的是,本届会议特别提到了要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质化。

事实上,对于在资本市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意见》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科学规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关联方的权责,确定了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确定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制度,《意见》中也提出要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这可以说是共通的。 从整体上看,国有控股公司有两大优势,既是国有控股企业,也是公共企业。 因此,在健全管理机制方面,一方面要从有利于国有控股公司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出发,更好地处理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问题。 另一方面要以多次共同保护大股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叶凡表示,国有控股公司在建立和完全适应中国市场现代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首要着力点:一是通过混合改革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可感、高协同性的战术投资者,建立决策效率、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决策机制; 二是在激励机制方面,使用共商共建共享的方法,对企业核心骨干成员进行股权激励,逐步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稳定性。 三是在监管机制方面,建立高效透明的内外部联动监管体系和合理的容错和纠错机制,对企业运营和利益相关公司进行多点综合常态化监管指导,提高监管实时性和比较有效性。

中国公司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市场化监管方面来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完整性,首要在于建立现代公司制度。 首先,必须比较有效地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组成不仅优越,而且依法履行职责、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还需要国资委对董事会比较充分地授权,使董事会具备市场化经营所需的基本权责。 其次,在加强监事会建设的同时,为监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使监事会能够真正发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的作用。最后,必须进一步理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理顺老三会和新三会的关系 记者杜雨萌

标题:“提升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治理水平 专家:三大方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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