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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市,首先要记住的第一条是不要试图通过内幕消息获得高额利润。 因为最终的结果大多是不能偷鸡吃米,面临着严厉的惩罚。

9月18日,证监会经调查发现,吴某等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股,证监会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内幕新闻知情同意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新闻知情同意登记和报送行为,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

近来,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的方法更加多样,操作手段更加隐蔽,涉及的主题更加多样化,防控难度进一步增大,危害也更加严重。 因此,不断加大对内幕交易等新型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不断强化全面、立体化的责任体系是市场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要求。

不要相信所谓的内幕消息。 十有八九是陷阱。 这是市场上多年老股东总结出的重要投资经验。 因为内幕消息这一巨大诱惑的背后往往有鱼钩和陷阱在等着我们。 拒绝内幕信息的诱惑,是合理投资者的共识之一。

君子爱财,取道,跨越法律基础,通过内幕交易获得的违法利益终究是泡沫。 现实的例子就在眼前,年6月24日,证监会对汪耀元、汪瑛内幕交易健康元发行了史上内幕交易最大的票:罚款36亿元。 汪耀元、汪瑛因父女关系,两人在掌握健康元资本运营内幕消息的情况下,自年3月16日起大幅认购健康元,半个月获利9.06亿元。

在巨额利润面前,做出鲁莽行为的人终于不会受到严惩。 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证监会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证券诈骗行为,新增各类案件165起,向公安机关移送59起,行政处罚98起,处罚金额共计38.39亿元。 对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是证监会一直以来的工作要求。

另外,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也加强了惩罚力度,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证券违法违规价格明显提高,例如对内幕交易的最高罚款金额从违法所得上涨了5倍到10倍。 而且,内幕新闻知情同意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 上市公司的收购人或重大资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管人,以及与企业进行交易时能够获得企业相关内幕新闻的人等也包括在知情同意的范围之内。 另外,新证券法还首次确定,利用未公开新闻进行交易的,按照内幕交易的有关规定处罚。

笔者认为,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始更新换代,防控难度进一步增大,但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目前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监管科技逐渐成熟,监管部门在内幕交易、市场操控等方面已经很强大。 因此,市场各方必须记住,远离内幕交易的红线,决不能有好运,以身试法。 安宁

标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证券监管装上“电子眼” 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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