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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

据了解,近期地方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拆除了有保护价值的城市领域和建筑,给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风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住建部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明确的专业工作,做好规划、保证、确保大体情况,及时查处不足,及时认定和公布有保护价值的城市领域和建筑。 认定公布后,应当及时挂牌建设,确定保护管理要求,完全保护利用政策,确保比较有效的保护、合理利用。

然后,加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判断论证。 对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相关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各地要事先进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开展判断论证,防止破坏地形,不拆除历史遗存,不砍老树。 对改造面积大于1公顷或5幢以上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相关项目,认定论证结果必须报省级住宅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备案。

住建部要求各地住建部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组织市(县)对已经开工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开展自我检查,确保有保护价值的城市领域和建筑得到比较有效的保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继承工作,切实实现在保护中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中保护。 对不履行职责、不着力保护、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领导干部、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应当承担解释责任。 (记者赵剑影)

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要求:城市更新改造中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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