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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记者获悉,近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支持民营公司生猪生产和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改委表示,民营公司是保障猪肉等肉类产品比较有效供给的第一力量,在生猪规模化养殖中占主导地位,养殖公司比例达到98%以上。 受非洲猪瘟冲击等因素的影响,年来,我国生猪生产能力迅速下降,全年生猪生产栏5.4亿头,比前期下降21.6%,生猪价格大幅上涨,比全年前期上升42.5%。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目前政策效果逐渐显现,特别是民营公司发挥了一个技术、资金、人才等特点,与疫情防控和补充栏的增加相结合,对促进猪肉市场的稳定供应价格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非洲猪瘟防控具有长时间性、多数量、多样性,猪生产能力恢复需要一定周期,且新冠肺炎疫情对猪养殖业特别是生产能力加速恢复造成一定冲击,全年猪肉供应依然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大从业力度 《意见》多次引导问题,迅速发展民营公司在生猪生产和相关产业中面临的用地、环保、信用、保险等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民营公司加快现有恢复,扩大生猪生产,着眼于转型方法促进产业转型,促进生猪

“两部门发文支持民营公司快速发展生猪生产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意见》鼓励按照地块等级防控要求,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地采取比较措施处理难点堵塞点,推进生猪养殖和相关单位早日恢复生产。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猪良种繁育、疫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 好猪将调用大县奖励资金,支持民营公司迅速发展猪的生产和相关产业。 完善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鼓励银行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小屋、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纳入抵押目录,鼓励农业银行等积极探索生猪养殖的大带小金融服务。 建立金融机构猪产业贷款职责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保障合理用地诉求,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养殖用地诉求。 将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划分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实后,迅速发展生猪养殖,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准予及时保证和补充质量和数量。 各地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区,以环境保护等名义擅自进行生猪市、生猪县的,应当坚决纠正。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关于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和监管措施对民营企业一律平等对待。 记者苏诗钰

标题:“两部门发文支持民营公司快速发展生猪生产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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