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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二审刑事裁判书,表示林州市农信联社信贷员因违法放贷被判刑。

裁决书称,年3月5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因林州市农信联社信用人员闵某飞犯违法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闵某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据法院介绍,从年1月至年11月,林州市农信联社主任杨某昌和闵某飞等3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调查、审查职责,违法发放贷款1050万元,其中闵某飞参与了全部过程。

事发后,闵某飞到公安机关接受盘问,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但是,该案移交法院后,闵某飞拒绝案件后逃跑,随后在网上被追捕。

年12月18日,关某飞被逮捕受审。 这时候,距离关接受公安机关的咨询已经过去了近两年。

3月5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发表关于闵某飞的判决。 闵某飞认为原判量刑重而上诉。 此案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法院认为,闵某飞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1050万元,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违法贷款罪。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明显,量刑适当,驳回关某飞上诉,维持原判。

标题:“林州市农信联社信贷员违法放贷超成千上万 检察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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