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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了顺利推进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表了《为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遵循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路线图,对稳步推进的注册制改革做出司法应对,体现了人民法院应有的谦抑性和与时俱进的能动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意见》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措施,对增强投资信心,建立良性竞争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环境,逐步发挥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最高法庭负责人表示,《意见》从严格落实民事赔偿优先出发,大致从依法保障证券集团诉讼制度落地实施、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门规定。

记者观察到,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7月31日《证券纠纷代表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落地,以及前期证券民事诉讼案件中经验的积累,《意见》在投资者保护的规定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表现和新的措施。

如《意见》第7条提出,严格执行新证券法第220条的规定,违法违规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民事赔偿金和缴纳罚款、罚款、违法所得的,其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意见》第八条提出围绕完全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开通投资者维权渠道,降低投资者维权价格两种价值观,鼓励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证券代表人诉讼各项诉讼程序安排,进一步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信息表达协调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意见》与去年发表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科创板,为试行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简称《科创板意见》)略有不同

首先,关于民事赔偿的优先问题,《科创板意见》中探索行政罚款、刑事罚款优先于民事赔偿工作的衔接与合作机制,因此创业板的表现已经很好地确定。 其次,关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意见》要求不断健全现有的示范判决+委托调解机制,加强证券纠纷在线调解,科创板意见中的人民法院选择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判决,要求当事人通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 最后,《意见》中出现了零容忍集体诉讼这两个概念,确定了集体诉讼的两种价值观,一是开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二是降低投资者维权价格。

刘俊海说,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意见》向公共投资者送了一份很大的礼物。 具体来说,首先有四个亮点。 一是“意见”对民事赔偿的先后顺序基本确立。 这是最大的亮点。 二是《意见》提名要进一步激活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低价、高效,更好地保障投资者权益三是《意见》鼓励多元共治,鼓励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交易所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四是《意见》还强调,将新闻披露制度贯彻到民事赔偿行业,全面详细规定了不同责任主体对新闻披露的责任界限,如发行人欺诈发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保荐人、证券公司的责任等。

另外,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表示,《意见》规定了相互适用的基本,《意见》中有关投资者维权的措施,一体适用于主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企业的案件,适用于所有上市企业。 《意见》未作规定的,人民法院参照《科创板意见》适用。

《意见》公布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为充分体现投资者本位的司法理念,提高创业板市场的投资信心,改善和加强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交易所自律监管水平和内控比较的有效性,建立中国特色良性竞争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环境,积极 刘俊海说。

另外,从融资方、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也有助于降低融资价格。 融资功能依赖公平的投资功能。 刘俊海解释说,资本市场过去以融资功能为主,《意见》是进一步保证资本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的每一个发挥。 记者吴晓璐

标题:“最高法为投资者送“大礼”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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