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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根据《通知》,严格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 中央财政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要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将以下可在转移支付中形成实物捐赠的资金预算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范围。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快速发展资金(两种资金中不包括天然林采伐补助和人到户补助)。 。

并且《通知》确定,纳入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农村环境整治、恢复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林业改革快速发展等资金整合到涉农、扶贫行业使用的,按照涉农、扶贫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未经整合,也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能够形成实物从事量的资金,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下一步根据情况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加强项目储备制度建设的实施保障。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本省项目储备库,按期保持质量和质量,完成中央项目储备申报,科学合理地支持资金具体项目,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记者包兴安

标题:“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加快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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