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13字,读完约2分钟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支付年中央财政专项援助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面发放2.5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援助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的生活。

《通知》中规定,各地工会应当对建设档案深度困难的职工发放疫情期间的生活补贴。 资金下达到各省(区、市)总工会后,各地要简化流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由援助中心及时发放到有困难的职工家庭。 对工会建设文件的深度困难的员工要多次开枪,以达到全部的覆盖、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工会要结合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的生活诉求和物价上涨情况,加大困难职工对生活的配合力度,切实保障常态的配合。 扩大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赠等配套筹资,结合当地实际深度困难职工疫情期间的生活补贴,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一年内刚犯困的困难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的职工和病死职工家属可以纳入支付范围。 提出可以增发标准和增发对象,明确履行相关程序研究。

《通知》指出,今年是城镇贫困职工反贫困关停的一年,各地工会要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和城镇困难职工反贫困工作,统一安排。 低风险地区城镇贫困职工扶贫工作正常开展。 中风险地区有必要的防护,明确了疫情对城市困难职工脱贫的影响。 高风险地区要协调相关资源保障贫困职工的基本生活,提供防疫必须防护物资。

《通知》强调防止贫困的发生。 将受疫情影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对新冠感染肺炎职工家庭必须确保基本生活在疫情影响下无法就业、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要推进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要加大工作人员服务力度,爱护医务人员、救灾人员、公安干警、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联合社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记者任欢)

标题:“消息:2.5亿元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bjsy/7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