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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4日表示,为比较有效地应对疫情影响,将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更好地支持基层政府保护基本民生、保护工资、运转。

通知确定,将逐步提高地方财政资金挪用比例。 年3月1日至6月底,根据确定的各地当年留用比例统一提高了5个百分点。 期间,各地留存比例增加的现金流,应按照提高县级财政资金留存比例或增加日常资金筹措安排的办法,被县级采用,不得停留在省级财政。

要求加速发行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财政将抓紧出台地方各项转移支付预算,增强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快开展省以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支付和聘用等事业,地方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基层财政要使用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统筹力度,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特别是要按时全额支付基本民生

通知强调,要以县级为主,严格遵循省级兜底基本原则,将三保保障责任落到实处。 中央财政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助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分配办法,不着力省级控制的,按规定扣除后直接到县。

通知指出,要加强地方资源库运行监督,切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大力削减常规支出。 财政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地方三保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要抓住细节贯彻落实,牢牢包住三保风险底线。 (记者申锟)

标题:“财政部:多举措加强地方财政“三保”从业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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