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3字,读完约2分钟

2月22日,记者从发改委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逐步降低公司用电价格支持公司再生产的通知》和《逐步降低非居住民用燃气价格支持公司再生产的通知》。 逐步降低电力消费价格,支持恢复再生产,共同度过难关。

《关于逐步降低公司用电价格支持公司再生产的通知》确定,从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用电领域的顾客外,目前逐步降低常规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顾客用电价格。 电网公司回收上述电力客户(包括参与市场交易的客户)的电力需要时间,按原电价水平的95%统一结算。 决定进一步确定两个受支持的电价政策的执行时间。 2月7日公布的2项支持电价政策将持续到每年6月30日。

关于《关于逐步降低非居住民用燃气价格支持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的决定,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尽早实施淡季价格政策,尽量降低公司燃气价格。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住民用燃气,以基准门站的价格为基础适当下跌,尽量降低价格水平。 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给予更优惠的供气价格。 价格开放的非居住民用燃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燃气公司充分协商信息表达,降低价格水平。 各地应切实向终端用户传导门站环节的所有降价空间,通过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等途径,鼓励终端售价进一步降低。 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公司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求的联系,保持市场的顺利运行。 记者苏诗钰

标题:“发改委发文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价钱 支持公司复工复产 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bjsy/8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