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38字,读完约4分钟

敦促中央公司建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风险控制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国务院国资委1月20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整合、修订原有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

衍生产品是管理风险的必要手段,世界领先的企业一般都采用衍生产品来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国务院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利用衍生产品的态度。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前副主席姜洋表示,衍生产品是一把双刃剑,不能不用,也不能乱用。

六方面制度焕然一新

近年来,随着中央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开拓国际业务,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大宗商品价格、利率、汇率波动风险的诉求增加,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现行监管制度已经成为公司的实际业务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从六个方面整合和修订原有制度,涵盖事前、事件中和事后的重要环节。

一是落实各主体的管理责任,进一步确定集团董事会、集团管理层以及集团职能部门、操作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系,严格业务管理;二是加强套期保值,大体上以释放实物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 三是比较货币类、商品类衍生业务的不同优势和风险程度,在业务规模、岗位设置、新闻系统等方面区别对待,实施分类管理;四是细化监控手段上、风险预警上和应急解决上的风险管理要求;五是严格操作的重要节点

中粮集团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尤龙表示,此次“通知”有两个非常突出的优点:一个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多种业务模式,具有较强的对比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理念先进。例如,期现货匹配大体上强调期现货一体化管理,运用新闻化的规制方法,加强不同风险的定量、定性识别等,比较有效地引导中央公司的完全风险管理体系,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规避市场风险

保护大致上进行

金融衍生业务是大型企业管理价格风险的常用手段,可以比较有效地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促进公司的平稳运行,但由于其高杠杆性、高风险性、诸多复杂性,如监管不当,同样会发生亏损风险

在此背景下,《通知》确定,资产负债率高于国资委管制线,连续三年发生经营亏损、资金紧张的央企子公司,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大体上以降低实物风险敞口为目的,必须符合实物品种、规模、方向、期限,适应公司资金实力、交易解决能力,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汪滔指出,这是对以降低实物风险敞口为目的的套期保值的实质性准确把握。 具体来说,公司利用日益成熟的衍生品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管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大宗商品、汇率、利率风险,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其核心是衍生品放开抵消实物放开,一旦放开下降,公司将面临相应的原材料、利率波动。

巩固主体的责任

公司是利用衍生产品的决定者和受益者,必须切实承担责任。 姜洋认为,这方面的监管机构不可替代,事后报告、检查、追责的人越来越多。 因此,公司必须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在按规章办事的同时,使用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监控和管理。

从集团层面看,《通知》指出,集团应当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制度,确定相关部门的职责、业务审批流程、风险管理要求、损害防范限额(或损失警戒线)、应急解决、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复印件。 必须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垂直系统,操作主体风险管理部门必须独立向集团报告风险或违规事项的风险管理新闻系统等新闻化手段监测业务风险,实现全面覆盖、在线监测 集团和操作主体应当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在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启动风险应急解决机制。

北京华融启明风险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石建华表示,《通知》一方面强调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作用,即风险管理部门非常需要独立于业务和交易部门。 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新闻化系统的作用。 新闻化系统可以在线识别实际负荷风险敞口,固化事先指定的交货期关系操作,监控运行中的风险。 新闻化系统对保护合规和计算精细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记者杜雨萌

标题:“六方面制度“刷新” 国资委规范央企金融衍生业务 压实主体责任”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bjsy/8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