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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民营经济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提到鼓励民营公司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华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庞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鼓励民营公司参与混合全制改革,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包括国有公司在内的产业结构优化与协同创新,决定性、通用性、前瞻性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落地,特别是在本轮国企改革被全面推开的背景下,经常有人提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

中国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通过混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快速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新的快速发展机会和空间,增强对民营资本的投资吸引力。 当然,就自身而言,民营企业参与国企的混改也会给经营的快速发展带来很多利益。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国有经济快速发展报告》显示,截至今年,中央公司混合改革比例达到70%,比上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但在参与混合改革的公司中,约70%的混合改革公司利润有较大增长。

刘兴国表示,民营企业一方面参与国有企业混改,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民营资本投资行业范围,特别是积分行业投资,有利于国有资本与混改公司共享快速发展红利。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混改,有望在其现有业务中与混改公司进一步形成协同效应,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现有业务的快速发展。

但是,近年来,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的比例比以往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现实中民营企业在混改公司的持股比例、经营权等方面还有空间。 刘兴国认为,随着混改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后续促进混改的思路将逐渐明朗。 在此背景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企混改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在持股比例方面,能否进一步提高混改公司的股权转让比例,允许民营资本成为混改公司的大股东。 二是在经营权方面,能否探索实施国有民营机构,即国有资本继续保持对混改公司的控制权,但将混改公司的经营权委托给私募股权投资者等。 记者杜雨萌

标题:“鼓励民企参与混改可在两方面发力 更好促进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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