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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件,说四次! 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员会)召开第36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资本市场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业务要求,提出了包括7个复印件在内的一揽子业务措施。 这是金融委员会年内第四次比较资本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月7日、4月15日、5月4日、7月11日,从坚决打击到零容忍,到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金融委员会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4次重磅发声,态度一次比一次严厉。 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金融委员会连续第四次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表现出了什么样的深刻含义?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和思考。

首先,严厉打击资本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实践人民性、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体现。

会议认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关系到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快速发展。 诈骗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比较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纠正。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实践以人民为中心快速发展思想的具体表现。

目前,我国拥有世界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结合了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且我国人均gdp即将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诉求,投资者合法,

因此,笔者认为,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必须打出重拳,使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诚信基础和信心保障。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股价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屡被禁止,出现了不良典型案例,不仅给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损害,也给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新闻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 财务造假严重挑战新闻公开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严厉打击。

根据证监会的数据,年来,证监会累计立案调查22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对18起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并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嫌疑案件。 近期集中力量查处康得新、康美药业等市场关注度高、性质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事件,起到了冲击作用。

笔者认为,要赋予投资者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首先要切除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恶性肿瘤,斩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之手,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巩固市场诚信的根本保障。

最后,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是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坚韧不拔的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

笔者认为,资本市场长时间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市场主体的诚信,不诚信市场不能说发展迅速,而是更加畸形。 这是因为,要构建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系统,必须首先明确影响市场快速发展的恶性肿瘤,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全面推进的深刻改革背景下,进一步为改革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生态投资环境。

此外,此次会议的另一个亮点是证监会与相关部门合作成立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协调工作组,形成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力量,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 这表明,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将提高多部门合作合力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效率。

笔者认为,金融委员会四次会议对严打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层层布局,是接下来理顺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契机,在全面包围的执法体系下,资本市场必将迎来海晏河清。 安宁

标题:“金融委年内四发“信号弹” 严打资本市场违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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