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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蹶红的董责保险在我国上市企业中受欢迎吗? 根据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进行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7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保险,从年初至今,共有61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保险。 与我国上市公司总量相比,参保比例还很低。 近来,受案例影响,董责任险知名度急剧提高,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对董责任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有促进作用,但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完整性是最重要的促进因素。

董高责任保险,也称职业赔偿保险,是上市公司或企业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购买,对被保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企业管理责任的过程中,因员工过错( negligence )或行为不当(恶意、违反忠诚义务、新闻披露中故意虚假或误解的陈述, 保险人赔偿该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答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代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据悉董高责任保险素有将军的头盔,是一种有助于一线企业董事高管分散职务风险的保护工具。 董高责任保险不是新生的。 根据200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可以独立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根据2002年版《上市公司管理指南》,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董监高责任保险制度由来已久,但目前很少有上市公司积极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 但是,科创板的前28家公司中,有13家为董监高购买了责任保险。

随着上市公司综合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监管力度不断升级,董事高管职务行为越来越规范,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呈现上升趋势,而董监高责任险在保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高管未能执行职务,投资者利益受损的,董监高责任保险可以作为可执行财产,用于赔偿利益受损的投资者。 另一方面,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助于消除上市公司高管职务过程中的后顾之忧,发挥董监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创造利益。

对上市公司来说,董责保险是一种非常鲜明的保险计划。 董监高责任保险可以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职务中发生的错误、过失等不当行为购买,但不意味着董监高可以随意行动。 董高责任保险一般与高管职务相关时发生的意想不到的错误和错误有关,不存在故意和恶意的成分。 涉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违规质押和担保、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的,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不获得赔偿。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实际上是引进保险企业的外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

至今,对于在国内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上市公司,保险企业尚无实际赔偿的公开案例。 但是,要规范上市公司高管的行为,除了进一步加强监管外,在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时,首先由上市公司和高管共同出资购买,高管的出资比例最好在一定比例以上。 保险期间内高级管理层履行未发生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发生全额返还高级管理层出资的不当行为,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出资由高级管理层个体承担。 因此,董监高责任保险不要成为上市公司高管违法违规的避风港。

标题:“评论:董监高责任险不能沦为高管违法违规“庇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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