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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农业农村日前发布《关于修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快速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3个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分别是《农业生产快速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动物防疫等配套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方法,农业生产快速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不足等与农业生产快速发展无关的支出。 农业生产快速发展资金可以采用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贴息量化、担保补助等支持办法。 具体省级财政部门商农业农村部门明确。 记者包兴安

标题:“两部门:农业生产快速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 提高资金采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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