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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公告(年第5号)》,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线体温计等5种产品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资格,成为进口国(地区,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对同一产品实行严格管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显得尤为重要。 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要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一起调查,处罚,依法处罚,绝对不放松,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的重要意义。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海外采购人员选择在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产品供应商,在产品采用前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查,并按照产品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采用。 我们愿与国际社会合作,为医疗物资有序出口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支持全球抗击疫情。

根据3部门公开的数据,截至去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紧急批准25种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包括17种核酸检测试剂、8种抗体检测试剂。 另外,国家药监局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颁发了国产呼吸机产品登记证67个、国产医用防护服产品登记证302个、国产医用防护口罩产品登记证153个、国产医用外科口罩产品登记证549个、国产一次性医用口罩产品登记证785个、国产红外线体温计(含耳温计、额温枪)产品登记证234个

据有关部门统计,3月1日以来,全国共检查口罩、防护服等主要防控物资27.7亿件,价值62.9亿元。 (记者陈伟伟、刘红霞)

标题:“三部门出台措施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管理 5类产品必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关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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