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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推进公司恢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确定必须划分等级推进公司和项目恢复工作。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了解公司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进公司和项目恢复。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进公司和工程项目恢复,中风险地区要在公司和工程项目阶段性、错误的时候推进恢复,高风险地区要确保疫情得到较为有效的防控后,逐步扩大公司恢复范围 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其他重要涉及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要优先恢复,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禁止一刀切。 此外,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恢复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加强风险研究判断,制定应对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工程建设部门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严防工期抢、抓紧进度等行为,

“住建部: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公司拖欠民营公司账款 分级推动公司和项目开复工”

为了进一步处理公司的实际困难,《通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稳定增长政策。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合作机制,指导公司采取延期缴纳或减免、逐步拖欠或适当退还社会保险费、减免住房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加快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在信用评级方面优秀的公司,在信贷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而比较有效地降低公司融资价格。

另一方面,在减轻公司资金负担方面,《通知》规定,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公司民营公司的账目,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公司承包资金,建设单位应当按期全额支付工程款 规范工程款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结算审计为由,拒绝或延期支付工程结算和工程款。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行业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后应当及时退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的,保证金受益人应向公司逾期退还违约金。 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以暂时不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记者杜雨萌

标题:“住建部: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公司拖欠民营公司账款 分级推动公司和项目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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