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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工信部2月10日发布通知,征求《工业和新闻化部关于制定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和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开意见,现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公众将于年3月10日前发表意见

此次征稿是在中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两年下跌、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首次负增长的不利局面下逆向发表的。 征求意见稿主要在十个部分删除和编辑了原规定,以下从三个主要方面进行简要分解,以供领域参考。

1、删除设计开发能力的大部分核心副本,将这部分调整为技术保障能力要求,保存产品生产一致性和测试评价能力等基本要求。

此次修订删除了以往规定中极为重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大部分核心副本,将这一部分调整为技术保障能力的要求,只保存了产品生产的一致性和测试评价能力等基本要求。

以往规定,对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非常细致,不仅需要独立的设计开发机构,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数量、岗位分布提出要求,掌握全面的产品开发技术,细化为某车型的技术路线要掌握的技术清单,制定技术开发管理规范、管理流程

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准入审查要求》审查项目相对应,从17个项目减少11个项目,其中否决项目从8个项目减少到7个项目。 设计开发能力部分审查项从8件减少到2件,其中否决项从5件减少到2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部分反映了此次编纂工作的重中之重,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的重大思路调整: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不再是考核整车公司的核心指标,这将大大降低获得造车资格的技术门槛。

此外,此次修订还有望推进产业内的专业分工,实现研发与制造分离,促进汽车集团内与集团之间的整合,促进汽车企业品牌运营商、专业代工厂等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 工厂之间通过整合研发资源和协同、共享成果,不进行分散投入、再建设。 一些新能源车公司将回归制造核心,聚焦自身制造水平的提高,未来将承担技术提升和装备升级的重任,成为专业代工厂。

二、取消取得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公司复审规定、产品专项检查规定、同类管理规定必须符合的要求,本次编订直接删除第29条、第30条、第31条,取消原规定中以前取得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公司复审的规定,产品专项 这些都是放松提前准入的重要措施,减少新能源整车公司的负担和束缚,释放出越来越多的创新活力。

三、根据以上两部分,同时删除、制作、更新对应复印件,修改《公司集团子公司准入审查要求》对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同时更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测项目和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准入申请书》 删除了产品开发设备等的复印件,同时删除了需要提交“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 记者龚梦泽

标题:“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出现重大调整 给公司和市场越来越多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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