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9字,读完约3分钟

为了切实处理民营公司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痛点、拥堵点、难点问题,7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表了《支持民营公司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资格条件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公司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运营设置限制门槛,更不得确定符合条件的交通行业企业在民营部门上市。

中国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实施意见》确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或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目前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拉动越来越多的投资,帮助经济复苏; 二是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长率持续低迷,必须采取措施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意愿,激发民间资本投资信心。

刘兴国表示,一方面可以引进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加快投资资金的筹集,促进相关项目的尽快建设。 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民营企业灵活、高效的特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改善项目盈利状况。

事实上,单从目前a股市场上民营企业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参与度来看,确实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根据花顺ifind的统计数据,截至7月9日,a股市场共有3886家上市公司,按照新证监会领域的分类标准,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有143家,占a股全部上市企业数量的3.68%。 具体包括铁路运输业5家、道路运输业36家、航空运输业12家、水上运输业29家、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53家,以及装卸运输和运输代理业8家。 从公司性质看,上述143家公司中,民营公司只有43家,约占3.01%。 也就是说,交通运输领域的上市民企只占所有a股企业总量的1.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以国有公司和中央企业为主,其根本原因不仅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巨大,而且民营公司拥有这类财力物力 进而,为了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国计民生,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命脉。 因此,以前的运营设定也有严格的门槛。 但近年来,随着航空、铁路等行业积极推进混合全制改革,这为民营企业进入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新路径。

结合此次《实施意见》的副本,进一步确定了加强对资源要素的支持。 其中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行业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应铁路公司实施债转股或资产股份上市融资。

盘和林表示,从上述《实施意见》规定的一些措施来看,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民营企业来说,无论是借力资本市场还是债转股融资,都可以降低公司融资价格,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而且,为了更迅速、更大规模、更有效地实施上述政策,发挥政策效果,资本市场确实需要对相关公司或领域进行特别照顾。 例如债转股、开通股权上市绿色通道、缩短相关资质审稿周期、放宽上市条件等,有助于进一步激励民营企业参与度、落实和执行政策、提高政策效用。 记者杜雨萌

标题:“民企进入交通基建行业可到科创板融资 提振民间资本投资信心”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bjsy/6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