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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证监会公布了年证审计20起典型违法案例。 涉及的两起内幕交易案件中,有一起为上市公司高管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利用内幕新闻非法认购该企业股份2.75亿元的典型内幕交易案件。

京师律师事务所内幕交易纠纷处理法事务部主任王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过去监管机构发布的内幕交易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高管利用新闻特点,长期、人员多、诱惑大, 同时发现,一次成功的并购重组给企业股价带来了一些涨停,上市公司高管可以利用新闻特点,利用近亲、特定利益相关者和内幕登记名单。

结合过去上市公司高管比较内幕交易的常见申辩理由,有法律意识薄弱的,有不小心泄露导致近亲交易的,也有监管部门认为不进行透明审查的幸运。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幕交易行为不仅会扰乱市场公平、公开、公正,也将对新闻不对称的投资者造成巨大伤害。 所以,从趋势来说,一定会逐渐加大重罚力度。

证券日报记者观察到,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在增加内幕交易处罚方面最高罚款10倍。

具体来说,从罚款的比例来看,新证券法将罚款的比例从违法所得的5倍提高到10倍。 从罚款金额看,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定额度的,罚款下限由3万元提高到50万元,罚款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公司从事内幕交易的,罚款金额也将从3万元提高到30万元到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陈氏认为,新证券法比较了内幕交易处罚的第一个是两个方面的提高:一是处罚力度方面,二是上市公司新闻披露者的定义和行为规范的确定,叠加了董监高违约或不确定的披露相关情况,处罚金额大幅提高,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资本市场上的相关

王营认为,随着新证券法对内幕交易处罚金额的大幅提高,以及民事内幕交易类赔偿诉讼制度和刑事内幕交易案件处理制度的健全,将对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形成较大的威慑作用。 记者杜雨萌

标题:“涉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案被点名 专家:将逐渐加重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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