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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在线直播,投资经理变身网络主播开启商品模式。

在之前传出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下,投资者通常关注收益率、期限、购买门槛等。 在银行理财纯化转换的过程中,理财销售产品、管理费用备受关注。

21资管研究院调查组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137件热销理财产品进行了大样本评估(截至2009年12月底),并进行了收款、收益、新闻披露等多维度的详细调查,结果显示,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统一的管理费、销售费用、超额业绩报酬的征收标准

137个样本中,32.84%的理财产品将获得60%的超额业绩报酬,4.38%的理财产品将获得100%的超额业绩报酬。 例如,工银理财超过产品销售管理费一半的费率达到0.2%-0.3%,而建信理财67%的产品费率在0.3%-0.4%的区间,整体收款比较高。

许多机构在产品证书上声明,业绩比较标准只能作为收益参考,不能作为实际收益保证,但请注意,如果机构收到100%的超额业绩报酬,客户获得的最高收益将是业绩比较标准,超过业绩比较标准的收益部分将全部归于银行。

21资管研究组认为,在纯化转型过程中,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等将挖掘机会,借鉴发达市场资管机制,将销售产品转化为面向服务,盈利模式也从过去的类信用下交易的手续费模式出发,管理客户资产规模收取顾问费。

21资管研究小组每年陆续发表收款、收益、新闻披露等其他维度的评估报告,让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有更深入的了解。

137份理财产品调查样本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销售产品管理办法》,理财销售产品文件应当载明销售费、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款项目、收款条件、收款标准和收款方法。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收取的费用有购买费、赎金、固定管理费、管理费、销售费、超额业绩报酬(变动管理费)、其他费用(税金、交易费、审计费、新闻披露费等) 7种。

21资管研究小组发现,大部分理财子公司不收取产品购买费和赎金。 固定管理费、管理费、销售费通常使用固定汇率方法,但存在一定差异,按各自规定按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每日计提,定期支付的理财产品超额业绩报酬征收更是花样百出,0-100%征收不均。

据中国理财网产品披露新闻整理,2009年,银行理财子公司预售、销售、留存的理财产品共有314部,均为净资产型,期限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产品发行人包括工银理财、银理财、农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 其中,密闭型网型、开放型网型、混合型网型分别占56.20%、43.07%、0.73%。

全年注意的观点是,在中国理财网注册的314件理财产品中,只有137件可以从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网站、app、微信公共平台等公开渠道找到产品证书。 工银理财样本量最大,该企业每年注册发放202件理财产品,其中11月2日注册101件,但只有17件公开产品证书。 其理由可能与母行将存续产品转移到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注册时间差有关。 工银资产经理向21资管研究小组回答说,原因是部分产品面向特定人群,不对外披露产品证书。

此次评估样本量为137件,收集到较为有效的产品数据近万件,样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达到16777.9亿元。 评估数据中,样本最高的有银理财45份( 32.85% )、银理财30份、工银理财28份、建信理财27份、农银理财6份、招银理财1份。

超额业绩报酬: 100%是否合理?

在银行理财简单化转型后,向投资者收取超额业绩报酬的现象目前仍然广泛存在。

21资管研究小组在此次评估样本中发现,4.38%的银行理财将获得100%的超额利润,即超额利润全部被产品管理机构带走。 17.52%的银行理财产品收取80%的超额收益报酬32.84%的理财产品收取60%的超额业绩报酬。 投资者应该关注的是,评估样本中9.49%的理财产品不会收到过高的业绩报酬。

超额绩效薪酬征收比例为100%的有(江苏专属)中银理财-和财富年01期、中银理财-和财富年10期、中银理财-和财富年09期、中银理财-和财富年08期、中银理财-和财富年04期、(上海专属)中银理财-和

超额报酬也称为超额管理者报酬,通常作为银行理财的变动管理费收取,在各机构的理财产品证书中称呼不同。 招银理财被称为浮动投资管理费,工银理财、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被称为超额业绩报酬,农银理财被称为管理者超额收益部分,本报告统称为超额业绩报酬。

标题:“137份银行理财产品收钱研究报告:超额业绩报酬高至100% 销售管理费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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