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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日前印发《区划等级精准养老服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从业人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划等级精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从业人员,中、低风险区域养老机构可根据要求逐步恢复开放

意见在三类风险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未确诊的县(区)养老机构,多次以预防为主、外防输入战略,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可以有序恢复开放。 另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周边老年人提供非凝聚性家庭和社区养老服务。

对中、低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逐步恢复开放。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上继续停止集中服务和凝聚性活动。

对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和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按照严格管理、对外出口、对内扩散防控策略,落实当地疫情联合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和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继续严格

另外,还放宽了对未确诊的县(区)和中、低风险区域养老机构的人员隔离要求。 以未确诊的县(区)养老机构为例,15天内未达到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无相关疑似症状的本区域老年人和职工,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构的要求住院新增

意见认为,各地必须优先考虑该地区生活不能自理、有集中赡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 另外,由于孩子参加疫情防控、接受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为无法照顾家庭、不得不住院的生活和新住院的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设施提供养老服务。 (记者孙少龙)

标题:“民政部:中、低风险区域养老机构可以逐步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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